法制晚報訊(記者 洪雪)今日上午來自二中院的調研顯示,該院今年受理的供用熱力合同糾紛上訴案件共112件,其中九成以上都是因欠費引發的,因提供證據不足住商不動產,因此九成都是用戶敗訴。
  據統計,今年1月至10月,二中院受理供用熱力合同糾紛上訴案件共112件,與去年同期相比案件量略有下降。其中,供暖單位起訴採暖個人或採暖職工所在單位索要供暖費的案件占90%以上。此外,商鋪、廠房、辦公用房等經營seo性用房供暖糾紛案件有逐年上升趨勢。
  用戶欠繳供暖費的主要原因有的是產權變更造成欠費;有的是低收禮服入家庭等欠費,還有因為供熱管理與質量引發的欠費。
  在對該類案件的審理中,二中院加大調解力度,截至今年1二胎0月,半數以上案件均以調解結案。
  調研顯示,供暖溫度達不到國家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標準,這是絕大多數採暖用戶拒絕支付供暖費的抗辯辦公室出租理由。
  然而,案件審理中卻沒有多少採暖戶能夠舉出充分、有力的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。許多採暖戶將自行測量的溫度記錄作為證據提交,還有的提交醫院診斷證明或租房合同,以此證明因暖氣不熱被凍病或搬家,但這些證據均難以被法院所採納。
  二中院法官王軍華表示,因為用戶不註意保存證據,因此近九成的供暖糾紛以供暖單位勝訴告終,但是一些供暖糾紛背後的深層次矛盾並未真正化解,採暖用戶繼續拖欠下一年度供暖費的情況具有一定普遍性,應該引起有關方面的重視。
  目前供暖存在的主要問題
  供暖協議簽約率低
  供暖標準約定不明
  供暖單位服務不到位
  採暖戶不註重收集、保留證據
  採暖戶主動繳費的意識不強
  對供暖存在認識誤區  (原標題:取暖案件 用戶敗訴占九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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